日前,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,两嫌犯因售卖仿冒“360随身WiFi”获利而分辨被判缓刑。
依照(2018)浙0782刑初816号刑事裁决书所述,嫌犯褚某、刘某自2016年6月开端,通过某电商平台,廉价进购假冒“360随身WiFi”品牌的路由器及外包装,自行拼装成成品后,通过网络销往全国各地,销售金额达88万余元。
2017年12月10日,嫌犯褚某、刘某一起向义乌市公安局自首。截至案件审理终结时,褚某、刘某已抵偿被害人丧失,并获得商标权力方北京奇虎科技有限公司的体谅。
法院审理以为:被告人褚某、刘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,销售金额宏大,其行动已形成销售冒充注册商标的商品罪。按照《中华国民共跟国刑法》相干划定,被告人褚被判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四年,并处罚金,被告人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三年,缓刑五年,并处分金。拘留收禁在案的混充“360随身WiFi"注册商标的商品予以没收。
目前该案已经审结,固然案情并不庞杂,但却凸显海内品牌侵权频发的现状。
另外一组来自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的数据显示:2016年以来,该院受理的损害商标权纠纷案,绝大局部波及国内外著名品牌,案件索赔数额显明进步。在101件涉品牌侵权案中,权利人胜诉占了99件,胜诉率达98%。
本案受害方360公司表现:售卖仿冒商标的商品获利,无疑会对商标权力方造成直接的经济损失,同时,仿冒商品德量错落不齐,又会对商标权力方造成无形的损害。“公司一贯器重商标权利的保护,将与伤害本身权利的单位和个人奋斗到底。”(作者:佳琪)